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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属高校巡视组向我院反馈巡视意见

发布时间:2015-03-16 11:08:36阅读量:2932

    312日上午,省属高校巡视组在我院召开巡视意见反馈会。省属高校巡视组负责人、湖南科技大学原正校级督导员宋元林,省属高校巡视组巡视专员、省教育厅原副巡视员廖湘生,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、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、省属高校巡视联络办副主任谭知和,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干部吴敬东出席反馈会。院党委书记方林佑作表态发言,院长袁维坤主持意见反馈会。院领导姚海涛、汪建、贺战兵、刘国清,党政办公室、组织人事处、宣传部、纪检监察审计室、财务建设处、产业管理处、基建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   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属高校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,2014122日至1230日,省属高校巡视组对我院进行了巡视。巡视组通过召开班子见面会、巡视工作动员会、与中层以上干部及各方面代表个别谈话、查阅有关会议记录、受理教职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,顺利完成了巡视工作。按规定要求,巡视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巡视情况。领导小组同意巡视组的报告,形成了反馈意见。

    省属高校巡视组负责人宋元林代表巡视组向我院反馈了巡视意见。对我院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:党风廉政建设方面,党委、纪委对干部的违纪处理执行不够严格,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不到位,个别领导的分工存在不合规;选人用人方面,提任干部程序有待规范,干部职位增设与职位职级待遇未按照省编委要求执行,一些关键岗位长期未能轮岗交流;部分基建、维修工程未公开招标,工程结算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,学院教材采购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;技能鉴定考试经费管理不符合财务管理要求;重点项目经费及科研管理欠规范,科研项目评审管理不规范。

    针对存在的问题,巡视组建议学院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敢于负责、敢于担当的精神,下大力气、动真格,认真解决;增强主体意识、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,切实严肃执纪;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;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;规范工程基建和物资采购行为;加强财务监管。

    党委书记方林佑签收了《反馈意见》,完全接受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,认为巡视组问题查得实、定性准,整改建议也切实可行,为学院下一步改进工作指明了方向。他代表学院党委作了表态:一是要切实担负起责任,针对存在问题,按照省属高校巡视联络办的要求,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责任,确保按期整改到位;二是进一步提高认识,绝不能轻视存在的问题,要将整改工作列入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,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,提升学院管理水平;三是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机制,从严治党,把整改作为践行群众路线、推动班子建设和学院发展的重要途径。

     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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